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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职工发福利就发购物卡合规吗?小心踩雷!
2021-01-27 15:18
企业为职工提供一定的福利项目和计划,可以提高职工及其家属的生活水平,进而提高了职工及其家属对企业和社会满意程度,使全体职工休养生息,保护了社会的安稳。可是详细给职工发福利真的很费事,一年有那么多节日,是不是发个购物卡就算了?给职工发福利这样做合规吗?换个说法,购物卡恣意金额都可以发? 不可以,违法!
事例:成都市双流县委党校以工会会员2015年度国家法定节假日慰劳和生日慰劳的名义,在“五一”期间,购买发放了购物卡,一次性发放,每人1500元,合计31500元。同时,还以补发工会会员2014年度国家法定节假日慰劳品和生日慰劳品的名义一次性发放了25500元购物卡。
分析:该党校利用“五一”节之机,运用工会经费购买发放购物卡,违反了禁止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电子礼品卡、消费券相关规定;一次性发放1500元/人,违反了四川省总工会《关于贯彻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其间要求有关基层工会组织逢年过节(国家法定节日)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节日慰劳品(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气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等),每位会员年均总额要控制在1500元以内;以补发工会会员国家法定节假日慰劳品和生日慰劳品的名义发放购物卡,则违反了国家相关部委《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和成都市纪委《关于廉洁过“五一”坚决反“四风”的通知》中有关禁止以各种名义滥发补助、津贴、奖金和实物相关规定。
企业福利有必要依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更新和完善,始终保持其激励和调节的功能。给职工发福利可不是发个购物卡就行了,小心踩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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