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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化妆品作为员工福利,会计分录如下: 购入时: 借:库存商品(或周转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发放给员工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库存商品(或周转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注:用于集体福利的外购化妆品,其进项税不得抵扣,需做转出处理;若为自产产品,则按公允价值视同销售。福利费总额不超过工资薪金14%的部分可税前扣除。
探讨化妆品是否适合作为员工福利,分析其优缺点及适用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