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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发放员工福利实物(如米面油、购物卡、电子产品等),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应并入当月工资计征个人所得税。无论是否由公司直接购买或通过福利平台发放,只要与任职受雇相关,均需纳税。若未代扣个税,企业将面临税务风险。例外:对特定困难职工发放的临时性生活补助可免税。建议企业规范申报,避免以“福利”名义逃避个税义务。
一、引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公司规模的扩大,集体员工福利越来越受到企业的关注和重视。在提供集体员工福利的过程中,企业需要考虑哪些税费需要缴纳,以确保合法合规的同时,也能够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本文将就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