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标准,又被称为工伤保险赔偿规范。就是指工伤职工、工亡员工家属依规理应享有的赔付项目及规范。没有参加工伤险期内用人公司员工因工受伤的,由该用人公司依照《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工伤保险赔偿项目及规范缴纳费用。
 
   1-10级工伤赔偿标准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一级工伤赔偿标准
 
   保存劳务关系,撤出岗位。注:倘若未撤出岗位,应再次享有原薪资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缴纳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是24个月的本人工资。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付款伤残津贴,标准是的工资90%,伤残津贴具体额度小于本地最低工资规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充差值。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不发伤残津贴,享有基本上养老保险待遇。基本上养老保险待遇小于工资待遇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充差值。
 
   二级工伤赔偿标准
 
   保存劳务关系,撤出岗位。注:倘若未撤出岗位,应再次享有原薪资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缴纳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是22个月的本人工资。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付款伤残津贴,标准是的工资85%,伤残津贴具体额度小于本地最低工资规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充差值。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不发伤残津贴,享有基本上养老保险待遇。基本上养老保险待遇小于工资待遇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充差值。
 
   三级工伤赔偿标准
 
   保存劳务关系,撤出岗位。注:倘若未撤出岗位,应再次享有原薪资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缴纳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是20个月的本人工资。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付款伤残津贴,标准是的工资80%,伤残津贴具体额度小于本地最低工资规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充差值。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不发伤残津贴,享有基本上养老保险待遇。基本上养老保险待遇小于工资待遇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充差值。
 
   四级工伤赔偿标准
 
   保存劳务关系,撤出岗位。注:倘若未撤出岗位,应再次享有原薪资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缴纳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是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付款伤残津贴,标准是的工资75%,伤残津贴具体额度小于本地最低工资规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充差值。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不发伤残津贴,享有基本上养老保险待遇。基本上养老保险待遇小于工资待遇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充差值。
 
     五级工伤赔偿标准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工伤等级付款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是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保存与单位的劳务关系,由单位分配合理工作中。
 
     无法安排工作的,由单位按月发送给伤残津贴,标准是本人工资的70%,并由单位按规定向其交纳应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金。伤残津贴具体额度小于本地最低工资规定的,由单位补充差值。
 
     经工伤职工自己明确提出,该员工能够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务关系,由单位付款一次性公伤医疗补助金和残废就业补助金。实际规范由市、自治州、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求。
 
     六级工伤赔偿标准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工伤等级付款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是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保存与单位的劳务关系,由单位分配合理工作中。
 
     无法安排工作的,由单位按月发送给伤残津贴,标准是本人工资的60%,并由单位按规定向其交纳应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金。伤残津贴具体额度小于本地最低工资规定的,由单位补充差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