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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务院放假通知,春节福利工资发放标准明确如下:2月10日至12日(正月初一至初三)为法定假日,若员工在此三天内加班,需按日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而2月13日至17日(含可能的调休日),如员工加班且无法安排补休,则按日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通常为月工资收入除以月平均工作天数(21.75天),但具体标准可能因公司政策及劳动合同而异。此标准旨在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确保春节加班得到合理补偿。
病假工资发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