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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赔付财产损失需从薪资中扣减时,在金额上怎样把握?

2022-04-27 16:32

    社会保障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第16条对于此事作了明文规定,即:因员工自己缘故给公司单位导致财产损失的,公司单位可根据劳动合同书的承诺规定其赔付财产损失。经济损失的赔付,可从员工自己的薪水中扣减。但每月扣除的一部分不能超过员工当月薪水的20%.若扣减后的剩下薪水少于本地月最低工资,则按最低工资标准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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