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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部薪水局复复转、转业、退役军人的工龄计算问题

2022-04-08 16:42

河北劳动部门:  你局(63)冀劳配字第54号来文函复。现将所询复转、转业、退役革命军人的工龄计算问题回应如下所示:  一、复转、转业、退役军人,由我国分派到公司、工作或党政机关工作中的,其兵龄应与参与公司、工作或党政机关工作中后的运行时间分类汇总连续工龄和一般工作年限。参与公司、工作或党政机关工作中以后,因调职或自动离职时,其工龄计算方式与一般员工同,在其中不听从我国分派的自谋日常生活发展方向者,其连续工龄自再次参与工作中之日算起,其兵龄只有测算为一般工作年限。  二、转业退役军人,返回乡村参与农业之后,又到公司、工作或党政机关工作中时,其兵龄应与参与公司、工作或党政机关工作中过后的运行时间分类汇总为连续工龄,在农村参与农业的一段时间不可计算工龄。  三、转业士官由我国分派到公司、工作或党政机关工作中的,在其等候分派工作中期内,原则上测算为连续工龄,对于这些因为自己不服从安排以至等候分派工作中的时间长达大半年或一年以上的技术人员的工龄计算问题,大家建议:待改动工作年限要求时一并考虑到,在目前要求未修改之前,仍以依照以上方法申请办理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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